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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冠火鍋料《過年滾好料 年後泡好湯》登錄發票抽老爺酒店住宿券!

購買桂冠火鍋料/火鍋湯底任3盒,登錄發票即有機會抽中 老爺酒店集團住宿券(2張)!

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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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至2024.02.21截止

過年滾好料,年後泡好湯!單筆購買桂冠火鍋料或火鍋湯底任3盒,登錄發票即可抽老爺酒店集團住宿券,延續全家溫暖放鬆去!

即日起至 2024/02/14,過年滾好料,年後泡好湯,和家人到老爺酒店延續溫暖放鬆去!

活動期間內單筆發票購買「桂冠火鍋料(火鍋餃類/日式火鍋料/丸類/海鮮漿)或火鍋湯底任3盒」 ,登錄桂冠線上會員,並登錄發票即可參加抽獎。

•火鍋餃:火鍋餃:魚餃/蛋餃/燕餃/墨魚餃/蝦餃/花枝餃/魚餃light /香菇餃/香菇燕餃/火鍋party/經典火鍋組/桂冠火鍋料組合包
•日式火鍋料:魚卵卷/蟳味棒/黃金魚蛋/蝦球/450G日式小火鍋/250G日式小火鍋/魚子球/飛魚蛋/章魚魚豆腐/起司腸/黃金起司球/ 明太子魚香腸/起司洋芋燒/黃金麻糬捲/省時百搭好料包
•丸類:360G貢丸/ 360G香菇貢丸/ 360G福州丸/ 360G成功旗魚丸/ 350G芋香貢丸/250G成功旗魚丸/ 250G芋頭貢丸
•海鮮漿:花枝蝦漿/墨魚漿/綜合貝魚漿
•火鍋湯底:山頭火鹽味豚骨鍋/山頭火豚骨綜合鍋/山頭火豆乳鍋/山頭火海鮮貝類鍋/山頭火松茸風味鍋/一風堂鹽味豚骨鍋/一風堂辛味豚骨鍋/南洋叻沙鍋/濃醇牛乳鍋/東北酸白鍋/韓式部隊鍋


即日起至 2024/02/14,過年滾好料,年後泡好湯,和家人到老爺酒店延續溫暖放鬆去!

活動期間內單筆發票購買「桂冠火鍋料(火鍋餃類/日式火鍋料/丸類/海鮮漿)或火鍋湯底任3盒」 ,登錄桂冠線上會員,並登錄發票即可參加抽獎。

發票消費日期:2024/01/15-2024/02/14 23:59 (以發票時間為憑)。

登錄發票時間:2024/01/15~2024/02/21 23:59 (抽獎開放時間請以公告為準,登錄時間以系統實際登錄時間為憑)。

開獎時間:2024/3/4 23:59前(於此網頁公布中獎名單,並以 E-mail 寄信通知中獎者)。

通路:全通路

活動贈品:

老爺酒店集團聯合住宿券2張,共3名

- 票券使用期限:至 2025/3/14。

- 票券適用飯店:礁溪老爺酒店、台北老爺酒店、新竹老爺酒店、北投老爺酒店、知本老爺酒店、台南老爺行旅、台中大毅老爺行旅、南港老爺行旅、老爺會館台北南西、老爺會館台北林森飯店。

- 如欲了解票券詳細內容及適用房型請參考老爺酒店集團網站:https://www.hotelroyal.com.tw/zh-tw/Tickets/3434

得獎名單     手機號碼               發票號碼

陳X祺           0931XXX059     WE89142481

林X志           0982XXX408      WJ39857241

王X晴           0911XXX516      WE72998426



1. 2024/01/15 至 2024/02/14 單筆購買「桂冠火鍋料(火鍋餃類/日式火鍋料/丸類/海鮮漿)或火鍋湯底任3盒」,取得發票即可參加抽獎。每張發票限登錄1次,1張發票為1次抽獎機會(若有重覆登入者,以首次登入所填載之資料為準)。此張發票上須載明所購買之桂冠產品品名,若得獎發票未載明產品資料,則須再出示此發票對應之載明桂冠指定系列商品之品名購物證明。

2. 主辦單位將於指定時間公佈中獎者於活動網站得獎公告頁,並以email方式通知中獎者。敬請中獎者於公告網頁下載中獎通知信件中的中獎通知函,填寫正確資料,並於2024/03/11前以掛號寄回,逾期視同放棄,主辦單位不再進行名單遞補。

3. 參加抽獎之發票請妥善保存,若得獎之中獎人須將得獎發票正本或載具消費明細畫面(單次單張或單次多張連號發票)、填寫正確資料的中獎通知函、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及中獎發票影本或載具消費明細畫面;如為外籍人士,則需外加檢附有效護照之影本。將上述指定資料於指定日期用掛號寄回「《桂冠火鍋料 過年滾好料 年後泡好湯》活動小組」。無法完整提供得獎發票影本或載具消費明細畫面、發票內容不符合參加資格或發票有偽、變造之情事,則取消得獎資格。若因得獎者寄回資料不正確、不完整或遺失造成無法聯繫,視同中獎人自願放棄中獎資格,主辦單位不再進行名單遞補恕不補抽。

4. 桂冠活動小組收到回函、確認中獎者兌獎資料後,於2024/03/18前與消費者聯繫,相關寄送費用,將同步請消費者承擔。獎品將於2024/03/31前寄出。寄出後恕不另行通知,所有兌獎憑證及中獎發票,恕不退還。

5. 中獎者若為未滿20歲之人士,需檢附身分證正反影本、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反影本(個人資料保護請參看: 【個人資料告知及同意事項】);若未滿20歲之中獎者無國民身分證,需提供得獎者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需為3個月內核發之版本)。

6. 承上,所需檢附資料請於2024/03/11 (憑郵戳日期)前以掛號方式寄回指定地址,再完成後續領獎程序,逾時或未依規定領獎則視同放棄,所有得獎資格及兌獎憑證需經主辦單位查驗合格方為有效,所有兌獎憑證,恕不退還。

7-1. 登錄發票為紙本電子發票者:需提供該紙本電子發票之證明聯影本(需確保電子發票證明聯上的QR Code可掃描出消費明細,且消費明細中有購買本活動指定商品),隨函檢附寄回。
7-2. 電子發票存於載具者:需列印出存在載具雲端的發票(含消費明細)畫面,或請自行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之載具消費發票查詢,並列印出完整發票明細(含消費明細),隨函檢附寄回。

8. 單筆消費發票代表一次結帳所拿到的發票,依消費數量狀況會有單張發票或數張連號發票的情形,如有連續發票之情形,請輸入第一張發票號碼即可,其他發票不具抽獎資格,請勿連續輸入。

9. 同一發票僅具一次中獎資格,中獎發票未顯示購買指定活動商品任一商品者,視同無效,中獎者需妥善保管發票正本,以利查證兌獎,如未能出示有效發票(如發票遺失、未含產品明細等),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10. 中獎發票如有任何損毀、複印、塗改或偽造,均以作廢論。

11. 若資料有誤等任何原因,導致2024/03/18前活動小組仍無法與中獎者取得聯繫,則視該中獎者自願放棄。

12. 請注意須為應稅發票始具抽獎資格。舉例說明:在全聯之購物發票上僅標示總金額,若該次購物包含免稅商品(雞蛋、生鮮蔬果…類),則免稅商品會單獨開立一張發票。若為電子發票,應稅發票為數字較大的那一個號碼。因本公司產品皆屬應稅產品,故應以應稅之發票始具抽獎資格。

13.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舉凡中獎獎項年度累計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者,將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主辦單位將開立扣繳憑單寄送給中獎者。中獎人如為非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則無論中獎金額多寡,均按中獎額之20%就源扣繳。另中獎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應自行負擔機會中獎所得稅,依法應預先扣繳10%稅金。因此,中獎者應將兌獎資料連同預繳稅金一併繳回,方得進行兌獎,拒繳交兌獎資料或稅金者,視同自願放棄中獎權利。

14. 得獎者不得要求將獎品讓與他人,也不得要求變換或折換現金,獎項郵寄回執單一旦簽收後,若有遺失或被竊等喪失占有之情形,桂冠公司不負補發獎項之責任。

15. 所有獎項皆以實際為準,型號、顏色等不得指定,以收到贈品為主。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已領取或使用各獎項商品之使用後果,概不負責。

16. 本活動贈品之保固、維修與其他產品責任,概由贈品供應商為準。

17. 本活動獎項僅提供居住在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地區之居民。

18. 參加抽獎者須居住於台灣本島及其外島地區,獎品寄送(宅配)地點限於台灣本島,澎湖馬公本島、金門本島與小金門本島。獎品郵寄(宅配)通訊資料,請仔細填寫,若郵遞(宅配)失敗,將由中獎者自行負擔重寄費用。

19. 本活動於活動小組將於2024/05/31結束,本活動小組之後將不再處理此活動相關問題。


1.針對您於登錄本網頁登錄資料時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我們除嚴格遵守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外,更會以非常嚴謹的態度與具體作為,來管理及保護您的個人資料,以下為桂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對您個人資料保護的說明:

2. 本活動將索取您的個人資料,其目的乃為通知您參與活動(或抽獎)的結果、遞送所索取的資料、並與您取得聯繫之用。

3. 為提供桂冠公司就行銷、市場分析或研究、或為提供客戶個人化服務或加值服務等用途或目的,同意桂冠公司得於合理範圍內蒐集、處理、保存、傳遞及使用客戶的資料,以提供資訊服務、或作成統計資料、或為任何合法的使用或提供其他服務。

4. 蒐集資料類別:您提供於抽獎頁面上之各項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電話與電子信箱)。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參加本活動者視為瞭解及同意本公司於抽獎及行銷活動之需要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

5. 您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若您願意提供相關個人資料予本公司時,即視為您已清楚了解本公司蒐集、處理或利用您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惟若您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本公司將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致無法提供您參與此活動之服務。

1.桂冠公司保留審查參加者資格之權利,並有權修改活動內容、活動辦法、獎品及領獎方式等相關細節。本活動各項辦法及規定,以活動網站公告及本公司官方說明為準,本公司擁有本活動隨時及最終保留、變更、修改、或撤回、取消獎項發送等之權利,若因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本活動將有一部或全部暫停、延後舉辦或取消之權利。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本公司有權隨時補充或修正,並以最新公告為主。

2. 本活動獎項之領取及寄發,悉以得繳付機會中獎稅金之自然人為限,該自然人係指居住在中華民國(即指台、澎、金、馬)地區之居民。

3. 活動參加者如有下述情況之一時,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 違反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及相關注意事項之行為
 - 提供之資料為非真實或冒用第三人之資料
 - 提供之資料未填寫完整正確之中文姓名、聯絡電話及可收掛號信件之郵寄地址
 - 中獎者不符合或違反本活動規定事項者,主辦單位保有取消中獎資格的權利

4. 中獎者同意配合主辦單位將中獎者全名公佈。

5. 桂冠公司員工不得參加本活動。

6.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不同意或有違反,應視為無參加資格,或本公司得取消其得獎資格,如因此有致生損害於本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本公司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7. 若本活動參加者少於獎項數量,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獎項數量內容之權利;如原定獎項因不可抗拒之因素無法提供,將由主辦單位另以同等值之贈品取代之。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將公佈於桂冠官網,恕不另行通知。

8. 本公司有權檢視各參加者之活動參與行為及得獎情形是否涉嫌例:人為操作、惡意灌票、蓄意偽造、多開(重)帳號、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任何違反會員系統服務合約及停權管理規章之情事者,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參加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項,本公司得一概取消之,若本活動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保有最終解釋權。

9. 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者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紀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10. 承上,參加者每次利用手機上網參加本次抽獎活動,其手機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收取之上網數據費用,將由參加者繳付。收費詳情可向其手機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查詢,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11. 中獎者不得要求更改獎項,得獎者並不得將其得獎資格轉讓予任何第三人,一經發現則視同放棄得獎權利。

12. 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已領取或使用各獎項商品之使用後果,概不負責。

13. 中獎者須同意遵守抽獎活動條款上之各項條款及細則。

14. 此活動由哲思創意有限公司代理執行,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公告執行。


如有任何相關問題,請來電 0800-031-720 洽詢(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2:00; 13:30~18:00,國定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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